一是稳步推进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职责配备等问题,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群团体制改革、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试点、省以下审计机构统一管理等工作。
二是统筹各类机构编制资源。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创新管理,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化解编制紧缺与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
三是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以大数据治理为核心,继续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四个平台”高效运转,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四是配合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继续配合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