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项目全线初步设计的请示》(杭绍台计〔2018〕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基础〔2016〕2516号文和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文、经规线函〔2017〕481号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杭绍台铁路绍兴北站至台州中心站至温岭站,新建正线长226.556公里。其中,先期开工段九龙山隧道段(DK121+098.22~DK129+921.40)站前工程按我委浙发改设计〔2016〕140号文批复意见执行。
(二)绍兴地区铁路相关工程。包括杭甬客专上行联络线2.69公里,下行联络线2.696公里;东关动车存车场及走行线工程。
(三)台州地区铁路相关工程。包括杭绍台与甬台温下行联络线,长约3.506公里;温岭动车存车场及走行线工程。
(四)其他相关工程。预留椒江桥沿海客专上、下行线同步实施工程,上行线长7.695公里,下行线长7.705公里;预留杭绍台与甬台温上行联络线同步实施工程,长约1.88公里;预留温岭站北端动车走行线下行线同步实施工程,长1.49公里。
二、经济运量
(一)设计年度
初期:2025年;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
(二)客运量
预测区段客流密度及客车对数如下表。
区段客流密度及客车对数表
单位:万人/年,对/日
三、运输组织
(一)运输组织模式。本线以承担城际客流为主,同时承担中长途跨线客流运输。采用城际动车组列车与中、长途跨线动车组列车共线运行的运输组织模式。城际列车可采用同时开行大站直达快车与交错停站列车的运输组织模式。
(二)车站分布。全线设绍兴北站(既有站)、东关、三界、嵊州新昌、天台、临海(既有站)、台州中心及温岭(既有站)等8个车站。
(三)运营管理及调度区划分。本线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资产经营管理,项目建成后,建议由公司委托上海局集团公司代为运营管理。在上海局集团公司调度所新设1个列车调度台,负责本线镜湖线路所(不含)至温岭站杭绍台车场(含温岭动车存车场)的列车调度指挥。绍兴北站(含杭绍台车场)至镜湖线路所纳入既有杭甬高铁调度台。
四、主要技术标准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二)正线数目:双线。
(三)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
(四)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五)正线线间距:5.0米。
(六)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七)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八)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九)列车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十)最小追踪间隔:3分钟。
五、线路、轨道
(一)线路方案及平纵断面
1.同意在杭甬客专绍兴北站对侧新建横列式车场,经由上虞、东关至嵊州、天台、临海至台州中心站,至甬台温铁路温岭站接入的线路方案。
2.绍兴北段线路(DgK0+758~DgK2+800)与燃气管线并行,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建设单位应尽快与相关方面协商落实燃气管线迁改事项,稳定线路平纵断面,确保线路安全。
3.台州地区线路并行或小角度跨越既有甬台温铁路地段,应结合施工组织及桥梁设置,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既有线安全。
4.对DK184+000~DK199+600段线路进一步优化设计,避免与甬台温油气管线反复交叉、占压。
(二)轨道
正线轨道采用重型轨道标准,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椒江桥范围采用有砟轨道,其余地段铺设CRTS I型双块式无砟轨道。杭甬客专上、下行联络线铺设CRTS I型双块式无砟轨道。动车走行线铺设重型轨道标准,有砟道床。
(三)维修设施
绍兴北设维修保养工区,嵊州新昌设综合维修车间,东关、天台、临海、温岭站设维修工区,温岭站维修工区预留综合维修车间设置条件,三界、台州中心站等设保养工区。
六、地质
按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481号咨询意见执行。
七、路基
(一)正线路基主要设计原则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有关规定,站线路基设计执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2006)相关标准与规定。联络线、动走线路基设计依据速度目标值执行现行铁路设计规范。
(二)隧道弃渣及路基挖方尽量利用,落实取土场位置、土性、储量、水位并及时签订相关协议。
(三)其余根据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481号咨询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基工程措施,以节省投资。
八、桥梁
(一)桥涵技术标准和设计原则参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481号咨询意见。
(二)尽快取得本段线路通航论证、行洪评估、立交协议等批复意见,以深化完善设计方案。
(三)重点桥渡设计。原则同意绍兴北站特大桥、小舜江特大桥、嵊州特大桥、天台跨始丰溪特大桥、临海跨沈海高速特大桥、胡岙跨甬台温铁路特大桥、椒江特大桥、台州中心站特大桥、灵山泾特大桥、温岭跨甬台温铁路特大桥等10座桥梁的孔径、桥式、桥跨等设计内容。其中:
1.绍兴北站特大桥:绍兴北上、下行联络线及正线分别以主跨128米、128米、136米混凝土连续梁跨越荷湖江;新建绍兴北站西侧咽喉区以(37+3×50+37)米道岔连续梁跨越中山大道和在建杭绍台高速公路,进一步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宜考虑同步施工。
2.椒江特大桥:采用既有椒江大桥上游2.2公里桥位方案。下一步,根据水上地质钻探资料及大桥通航安全、防洪评估等批复意见优化设计。
3.台州中心站特大桥:采用(40+64+40)米混凝土连续梁跨越规划绿心路,采用主跨136米混凝土连续梁跨越内环东路,采用(20+4×24+20)米混凝土刚构连续梁跨越市府大道及东管河。
九、隧道
(一)本线正线隧道建筑限界采用《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中高速铁路建筑限界,隧道净空有效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同意隧道洞口位置设计原则,下阶段根据洞口的危岩落石情况等,落实综合防护措施,防护范围和工程措施,做好安全防护与监测,确保施工、交通和运营安全。
(三)同意隧道衬砌结构形式和隧道支护结构。隧道暗挖段采用复合式衬砌,明挖段采用整体式衬砌结构。进一步核查、优化加强型衬砌的使用段落,优化工程设计。
(四)同意隧道设计采用的建筑材料标准。对有侵蚀性地下水的隧道,加强抗侵蚀设计。
(五)同意隧道的防水设计。隧道防水等级应满足《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
(六)同意隧道二次衬砌混凝土抗渗等级按不低于P10设计。应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隧道防排水补充规定》(铁总建设〔2016〕27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隧道防排水系统。
(七)长度大于5公里的隧道洞口及洞身浅埋段按《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程》进行加强。
(八)隧道防灾救援疏散工程设计应按《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TB10020-2017)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予以优化。
(九)长度500米以上的隧道内设置固定检修照明,长度5公里以上或有紧急出口、避难所的隧道内设置应急照明。
(十)隧道内设备专用洞室应根据相关专业要求设置。长度5公里及以上的隧道内通风、电力、通信、信号设备洞室按规定设置防护门。隧道长度大于500米时,应在洞内设置余长电缆腔,可与专用洞室结合设置,单独设置时应优化其洞室设计。
(十一)原则同意隧道辅助坑道的设置原则。辅助坑道洞口及与正洞连接段可采用复合式衬砌结构,其他地段原则上均采用锚喷单层衬砌形式。
(十二)原则同意各级围岩地段的施工方法。
(十三)原则同意隧道采用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相应工程措施。下阶段应会同环保、水利部门进一步优化落实弃渣安置方案,尽可能缩短弃渣运距。
(十四)原则同意隧道与道路、铁路、油气管线交叉设计方案,下一步应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施工中加强监测及风险管理,确保运营及施工安全。
(十五)东茗隧道、白罗山隧道、林盘山隧道、泥塘山1号和2号隧道、燕居1号和2号隧道、白云山2号隧道、泾西隧道等隧道,按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咨询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新凤凰山隧道按照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 〕481号咨询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十、站场
同意站场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案。
(一)主要设计原则
1.车站采用横列式站型。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按双进路设计。
2.接发旅客列车进路上的道岔,一般采用18号。正线与联路线衔接的道岔根据运行要求的侧向行车速度确定。
3.岔线、段管线宜在到发线接车方向末端接轨,与到发线接轨时应设置安全线。
(二)杭州枢纽及绍兴地区
1.同意杭绍台铁路采用在杭甬客专绍兴北站北侧新建杭绍台场并预留延伸至江东通道的方案。
2.绍兴北站。杭绍台场按与杭甬场不平行布置,设到发线6条(含正线2条),450米×11.5米×1.25米岛式中间站台2座。杭绍台场西端杭绍台铁路与既有杭甬客专正线间距按不小于20米控制,杭绍台车场靠杭甬场最外侧线路距既有站房外墙间距按不小于7.5米控制,并进一步征求地方及上海局集团公司意见。
3.镜湖线路所。在绍兴北站台州端约2.7公里处设镜湖线路所,新设杭绍台铁路台州方向至杭甬客专杭州方向的上、下行联络线,采用42号道岔与杭绍台铁路正线衔接。
4.马山线路所。同意取消马山线路所及预留杭绍台铁路绍兴方向与杭甬客专上虞北站联络线接轨条件。
5.东关站。设到发线6条(含正线2条),杭州端咽喉预留与既有萧甬铁路陶堰站沟通的联络线条件。取消原设计与正线沟通的42号道岔。
(三)台州地区
1.同意杭绍台铁路跨椒江后新设台州中心站,之后在温岭站与甬台温铁路接轨的方案。
2.临海站采用线路别引入方案。在甬台温场对侧设城际场并预留沿海高铁场设置条件。甬台温场维持既有2台5线。城际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2条)。结合上海局集团公司初步意见,综合维修工区按利用既有货场进行设计。
3.台州中心站。设到发线10条(含正线2条),车站北端预留沿海高铁、车站南端预留至温岭三四线的引出条件。
4.温岭北线路所。在温岭站北端新建杭绍台铁路至甬台温铁路温岭站的下行联络线,预留杭绍台铁路至甬台温铁路温岭站的上行联络线条件,联络线均采用42号道岔与杭绍台铁路接轨。预留上行联络线道岔按近期实施考虑。
5.温岭站。同意线路别引入,在既有车场对侧横列新建杭绍台车场,并修建至甬台温铁路的下行联络线,另预留至甬台温铁路的上行联络线条件(与正线接轨的道岔按照近期实施考虑)。既有甬台温场维持2台4线(含正线2条),杭绍台车场设到发线7条(含正线2条),车站杭州端杭绍台车场预留与台州中心站三四线的引入条件,温州端杭绍台车场预留向南延伸条件。温岭近期设动车组存车场,远期规划预留动车运用所条件,做好相关用地规划控制。
(四)中间站
1.三界站。设到发线4条(含正线2条)。
2.嵊州新昌站。同意杭绍台车场在下、金甬铁路车场在上的设计方案,杭绍台车场设到发线6条(含正线2条)。结合杭绍台车场位置,按零换乘原则,协调金甬铁路车场和站房设计方案。
3.天台站。设到发线6条(含正线2条),预留金台城际引入条件。
十一、动车组设备
(一)原则同意在东关站设动车存车场。其规模为:存车线4条、预留2条。
(二)温岭近期设动车组存车场,设存车线6条,远期预留14条。
十二、电气化
(一)原则同意牵引供电系统正线采用自耦变压器(AT)供电方式,联络线、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采用带回流线的直接供电方式。
(二)全线新建东关、嵊州、天台、临海、温岭5座牵引变电所。新建分区所5座,新建AT所9座。将甬台温铁路台州牵引变电所至前溪分区所供电臂调整由本线拟建的温岭牵引变电所供电,在金台铁路台州至台州南联络线区段增设电分相。改造台州牵引变电所,新增自耦变及相关设备以实现末端AT所功能。根据行车检算结果,在本线与杭甬客专联络线上设置电分相。优化调整东关牵引变电所及相邻AT所的位置。
(三)牵引变电所采用220千伏电源供电。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抓紧与电力部门协商落实外部电源方案。
(四)按近期运量核定牵引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容量为:东关2×(40+40)兆伏安,嵊州、天台、临海2×(31.5+31.5)兆伏安,温岭2×50兆伏安。
(五)高速正线接触网采用全补偿弹性链形悬挂。正线接触线采用150平方毫米铜合金电车线,承力索采用120平方毫米铜合金绞线。正馈线、保护线等附加导线采用防腐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六)其他落实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经规线函〔2017〕242号、481号咨询意见要求。
十三、通信
同意通信相关设计标准和原则。
(一)新设SDH10Gb/s传输系统,沿线车站设置SDH10Gb/s传输设备,利用新设2条48芯光缆构成双光缆保护。
(二)新设SDH2.5Gb/s接入网,沿线车站新设SDH2.5Gb/s传输设备,利用新设2条48芯光缆构成SDH2.5Gb/s接入网。
(三)区间基站、信号中继站、牵引变电所亭等设置SDH622Mb/s传输设备,利用新设光缆接入SDH2.5Gb/s接入网。
(四)利用杭甬客专绍兴北既有GSM-R基站设备实现GSM-R系统无线覆盖。
十四、信号
同意信号系统设计标准和原则。
(一)本线列车调度指挥系统采用调度集中(CTC)系统;
(二)本线列车运行控制采用CTCS-3级列控系统,温岭动车存车场走行线采用CTCS-2级列控系统。
(三)新建各站(车场、线路所)均按独立新设硬件安全冗余型计算机联锁设备的原则设计。
(四)区间采用电子编码的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
(五)各新建车站(车场、线路所、中继站)及临海站甬台温车场,新设符合现行《铁路信号集中监测技术条件》(2010年版本)规定的信号集中监测分机设备和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监测维护设备,道岔转辙设备增设道岔缺口监测设备。
(六)在嵊州新昌综合维修车间内新设1处信号车间,各车站分别设置信号工区,存车场、线路所设置值班工区,房屋可与其他生产房屋集中建设。接轨站(绍兴北、临海站、温岭站)既有车场信号维修机构利旧。
十五、自然灾害监测
原则同意自然灾害监测设计内容。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试行办法》(铁总运〔2013〕142号)有关规定,全线设置风、雨量监测系统,结合本工程设备类型配置必要的维修仪表和备品备件。
十六、信息
同意铁路运输调度管理信息系统、票务系统、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等设计内容。
十七、电力
同意电力设计标准和原则。
(一)本段新建一条一级负荷10千伏贯通线及一条综合负荷10千伏贯通线。新建贯通线均采用电缆敷设。
(二)改造既有绍兴北10千伏配电所,新建三界、嵊州新昌、天台、临海、温岭10千伏配电所为本线供电。
(三)在负荷集中处分别设10/0.4千伏室内变电所或箱式变电站供电。车站新建10/0.4千伏室内变电所与站房或车站综合楼合建。
十八、给排水、环境保护
(一)给排水
1.台州中心站、东关存车场、温岭存车场各设置2排客车上水栓。车站利用市政自来水供水。场区各设加压站一座,配套贮配水设施。
2.绍兴北站新增工程利用城市自来水直接供水,取消加压站,设无负压供水设备一套。东关站及存车场、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温岭存车场利用地方市政自来水供水,站区各设加压站一座,配套贮配水设施。临海、温岭站利用既有水源供水。新建线路所、牵引变电所、警务区根据所在地供水条件优先选择自来水直接供水。
3.消防设计按《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及相关规范执行。给水站生产、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共用供水设施,生活供水站生活与消防用水可分设供水设施。
4.绍兴北站区新增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台州中心站采用固定真空卸污方式,设真空卸污设施一套,初期设一条接收线,预留一条接收线。东关存车场、温岭存车场采用移动卸污方式,各配套移动卸污车2辆。
5.东关站及存车场、三界站设污水处理站,其余车站新增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警务区及线路所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贮存,定期清运。
(二)环境保护
1.沿线半封闭声屏障应进一步优化设计,调整金属和通透材料数量。
2.根据环评报告书批复意见优化调整各项环保设计。
十九、房建
原则同意本工程房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等设计内容。新建房屋总规模暂按219464平方米控制。
(一)站房
1.站房规模:绍兴北站新建杭绍台场站房按30000平方米(含架空层)控制开展设计。台州中心站按30000平方米,东关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均按10000平方米,三界站按5000平方米控制规模。台州中心站为桥式站,建议站房设计应充分利用桥下空间。临海站改扩建后站房总规模按20000平方米控制,并考虑既有站房过渡工程。温岭站按在扩建车场上部设部分高架候车室8500平方米规模控制,既有站房候车室与高架候车室间增设旅客天桥。东关站抬高站房高度,增设架空层,并对架空层进行综合利用,超出批复投资部分由地方承担。绍兴北站杭绍台场站房结合车站站区城市规划及站场方案、综合开发等要求,进一步优化站房平面布局、旅客流线与站前广场和停车场布局,与既有站房有机结合。新建站房原则上按桥下与既有候车室等宽布置,暂按增设架空层设计,细化旅客进、出站及换乘流线组织。绍兴北站雨棚采用钢结构无站台柱雨棚,形式同既有,站房平台与站台采用花岗岩铺面。
2.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落实沿线地方政府有关站房规模的相关需求和各站站区交通、规划条件,结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计统部计统合资函〔2015〕14号文有关要求,与地方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并抓紧组织开展站房方案设计,另行上报审批。
(二)生产、生活房屋
1.全线设台州中心站派出所及交警队用房1200平方米,嵊州新昌站设派出所用房800平方米,三界站、临海站、天台站设派出所用房各600平方米。绍兴北站补强派出所1000平方米。其他办理客运车站设公安驻站民警室,东关站设警务区。
下阶段进一步细化铁路沿线桥隧守护目标与警务区、执勤岗亭的设置地点与规模等设计。
2.在杭州东站新建通信信号房屋,满足本线设备接入需求,如有条件与其他项目一并建设。
3.在绍兴北设公寓1750平方米,保养点600平方米,其他给排水、供变电、通信、信号等房屋按专业需要设置,按规范配套设置单身宿舍等生活房屋。
(三)室外附属工程
1.结合新建房屋总平面布置,调整室外道路、场坪、围墙、土方、管网及地基处理等附属工程数量。
2.各站增设停车场,其中台州中心站利用桥下空间设10000平方米停车场,其他站利用站房侧空间或站前广场设置停车场,每处面积约5000平方米。温岭站为既有站改造,利用既有站前广场组织旅客进出,无需设置停车场。
(四)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按全线签订的框架协议进一步优化、细化方案。
二十、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预审字〔2016〕181号文,本工程占地总面积1014.61公顷,项目用地应控制在696.33公顷。
二十一、施工组织
(一)本项目施工总工期按4年安排(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二)设计推荐于临海站位置设置铺轨基地、采用双向铺轨方案是合适的。
(三)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骨料、防护及附属工程圬工、路基填料等应充分利用路堑石方、隧道弃渣等,以降低工程投资。
二十二、总概算
(一)九龙山隧道段站前工程投资按浙发改设计〔2016〕140号文批复的51474万元纳入本项目总概算。
(二)落实国家和省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根据浙土资发〔2014〕36号文,全线应计列耕地占补平衡费用132000万元。浙土资厅函〔2018〕21号、浙土资厅函〔2018〕25号同意本项目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相应核减指标调剂价格和省统筹价格差价费16657万元,全线实际计列耕地占补平衡费用115343万元。
(三)增设隔声窗增加投资、河道补偿费增加投资、营业线施工配合技术服务费增加投资等费用暂不列入,待发生后据实计算。
(四)本项目总概算按4382749万元控制。其中,静态投资40000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0000万元,动车组购置费16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94万元。
附件:概算章节费用组成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概算章节费用组成表
章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价值(万元)
|
一
|
拆迁及征地费用
|
855875
|
二
|
路基
|
189575
|
三
|
桥涵
|
1036284
|
四
|
隧道及明洞
|
517458
|
五
|
轨道
|
269354
|
六
|
通信、信号及信息
|
104444
|
|
1.通信
|
28790
|
|
2.信号
|
55931
|
|
3.信息
|
19723
|
七
|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
129448
|
|
1.电力
|
42409
|
|
2.电力牵引供电
|
87039
|
八
|
房屋
|
173759
|
九
|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99574
|
|
1.给排水
|
6693
|
|
2.动车
|
1037
|
|
3.站场
|
86079
|
|
4.工务
|
5764
|
十
|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
60059
|
十一
|
其他费用
|
211515
|
|
一.建设项目管理费
|
43737
|
|
1.项目建设管理费及建设单位其他税费
|
16037
|
|
2.施工监理费(暂列)
|
22000
|
|
3.施工图审核(查)费(暂列)
|
2700
|
|
4.工程质量检测费
|
3000
|
|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90324
|
|
1.前期费
|
6989
|
|
2.勘察设计费(暂列)
|
79990
|
|
3.地质、地震、压矿等评估费
|
3345
|
|
三.联合试运转及工程动态检测费
|
5334
|
|
四.生产准备费
|
1033
|
|
五.安全生产费
|
49253
|
|
六.其他
|
21834
|
以上各章合计
|
3647345
|
十二
|
基本预备费
|
182367
|
综合开发土地费用(暂列)
|
55000
|
耕地占补平衡费用
|
115343
|
以上总计(静态投资)
|
4000055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220000
|
动车组购置费
|
160000
|
铺底流动资金
|
2694
|
概算总额
|
438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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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杭州市、绍兴市、台州市政府、发展改革委,越城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天台县、临海市、椒江区、路桥区、温岭市政府、发展改革局,中铁五院,上海局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改部、调度部、建设部,工管中心。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