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精细管理“添绿”
综合管理水平是国家园林城市测评的指标之一,包含了机构、人员、资金、制度、规划跟踪管理等方面,当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体系,在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方面要加强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新的管理制度体系补齐短板。
培育引进科技人才,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开展加强苗圃等工程建设,结合科研、培育、实验等内容,提高我市园林的自产自营及创新发展的能力。同时,加强园林管理机构的建设,健全职能,加强园林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构筑园林人才基地。坚持把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培养人才,提高队伍素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科学合理保护城市绿化。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加强跟踪管理力度,防止乱建的情况发生,科学合理保护城市绿化。
加快推进绿地建设。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确保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逐年增长,到2019年人均公共绿地从现有的10.66平方米/人增加到14平方米/人,绿地率从现在的32.78%增加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从现在的37.15%增加到40%以上。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建设管控工作。加强城市景观保护和管理,提高公园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达标。在具体做法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尽可能保留历史文化古迹遗留的历史信息,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貌。切实做好名木古树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范管理户外广告工作。对城市户外广告、店面广告、路牌实施规范管理,使之更好地符合城市景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