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我市召开“放心消费在嵊州”行动及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部署会,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及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推进部署会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去年,我市新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7家,申报审核通过率达到99%。111家经营单位作出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累计为消费者退货5409件,涉及金额49.5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要创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65家、放心餐饮22家、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家、放心景区2家,新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85家,建成1个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少于90批次,全年有效消费者投诉处理率在95%以上。
据了解,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普查准备阶段,在2018年8月以前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为现场登记阶段,分为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从2018年8月到2018年11月为单位清查阶段,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4月为单位普查阶段;第三阶段为普查数据检查、抽查和处理阶段,到2019年11月底基本完成;第四阶段为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到2020年12月底基本完成。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企业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维权,形成工作合力,把我市放心消费建设不断推向新高度;要充分认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要求,确保整个普查工作不变相、不走样、不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