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
8月17日上午,我市召开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新闻发布会,对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会上,长乐镇、仙岩镇就南山湖村、西鲍村闲置农房资源分别作了推介。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农村住房空关闲置现象比较普遍。据抽样调查,我市闲置农房面积约82万平方米。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就是要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让这些“沉睡”的闲置农房醒来,实现农房从资产变资金的“蝶变”,农民收入持续不断增加。
据介绍,闲置农房激活是在“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村集体为闲置农房收储和统一开发利用主体,采取合作、合资、合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农户可选择按协商价将房屋所有权让渡给村集体,也可选择收取固定租金,或将使用权折价入股等。
据悉,我市计划用3年时间,全市吸引社会资本10亿,实施改造项目150个,激活闲置农房1000幢。到2020年,我市将打造一批民宿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健康养生基地和田园综合体;农民住房财产性收入和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大幅增加;建立比较完善的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
对于“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实施,我市出台了“1+X”政策文件,即围绕《关于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的实施意见》总的政策文件,由《关于明确农村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有关政策的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历史建筑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试点指导意见》《嵊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嵊州农商银行“越乡情—闲宅贷”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细化分解。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门建立了构建公益性质的闲置农房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产权交易”的模式,组织供求双方进行信息发布、流转交易、合同签署、交易鉴证,确保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目前,我市已率先在里南乡东坑口村(何家坞)、通源乡西三村白柴湾自然村、北漳镇东林村(岩沿头)、甘霖镇东王村、下王镇樟家田村、竹溪乡竹溪村、雅璜乡7个乡村先行试点。其中,里南乡东坑口村(何家坞)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成效明显,投资商已与该村农户签订了31幢闲置农房流转租赁合同。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了7幢古旧民居改造,打造了精品民宿。另有4幢已完成改造主体工程。
据悉,接下去,我市将加强对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组织召开“闲置农房激活计划”现场推进会,动员有实力、有情怀、有梦想的乡贤、越商等回乡利用闲置农房创新创业,以更好地落实推进“闲置农房激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