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看到一则关于“几秒内男孩狠踹妈妈5脚”的新闻,说的是一小男孩因不满妈妈阻止自己长时间玩手机,瞬间暴怒,短短几秒内就飞踹妈妈5脚,奶奶在旁制止无果。对此笔者以为:不要在该立规矩的年龄和孩子做“朋友”,要立规矩,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现在,我们常说要和孩子交朋友,这话没错。在传统的家长制、棍棒下出孝子、把孩子当私人财产这些做法理念的背景下,重视和孩子交朋友很有必要。但是,还有一些话同样重要,如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偷白鲞咬奶头”等。这些又告诉我们,从小立规矩也很重要。
对孩子,交朋友和立规矩各有积极作用,缺一不可,不可偏废,不可混淆,即该交朋友的时候要如朋友,该讲规矩的时候要讲规矩。偏向任何一方都是危险的。过分讲朋友,易让行为规范形成期的孩子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过分讲规矩易滑入家长制,易使孩子沉默寡言甚至走极端。
眼下,家庭民主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而规矩意识却常常被漠视和忽视。如针对上述孩子的行为,相信很多家长或长辈会不以为然,一笑而过,或者说孩子是闹着玩的,甚至还会变相表扬孩子“力气真大”。对孩子在该立规矩的时候放任自流,久而久之,孩子在家就易以自我为中心,不知道敬畏父母尊敬长辈;在外,可能欺凌同学,甚至违法犯罪。
先看近期一些案例。据媒体报道,有3个未成年小偷跨地区偷了4家店铺,盗走2万元的现金和香烟,就是为了“快过年了,大家手头都缺钱,我们3个不如去外面连夜干一票好好过年”,被警方抓获。更有“高素质”的犯罪,两名14岁少年在多地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20多万元,被警方破获。他们竟称,“还能再偷400天”。因为根据《刑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犯罪并未包括在刑事责任内。另外,我们时有所闻的校园内有些学生的欺凌行为,残忍得令人发指。
对此,执法必严固然是必要的,但法律惩罚毕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即从小有良好的家规。要求家长在孩子还是小孩子、需要立规矩的时候不做所谓的朋友,切忌以工作忙或夫妻离异的名义,在需要为孩子立规矩的时候不管不问,不负家庭责任。
当然,这里说的“该出手时要出手”并非指暴力,而是用文字、语言、态度和表情等多举措言传身教,及时让孩子有规矩感,即让孩子明白人的行为是有底线的,知道什么事情应该做、禁止做、该这样做而不该那样做。比如说,应该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与人为善、守法诚信等。
家规是立德树人的开始,到社会就是规则、制度、法律意识等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深远意义,不可等闲视之。不然很可能出现自己的孩子越聪明,对家庭、社会的危害越大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