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嵊州市公安局正在侦办以黄小龙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涉嫌长期在嵊州非法高利放贷、多次实施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成员黄小龙(男,嵊州市通源乡岗下村人)、宋良庆(男,嵊州市鹿山街道人)、黄其超(嵊州市黄泽镇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为查清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敦促曾经参加过该犯罪团伙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二、希望曾被该犯罪团伙侵害过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举报电话。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黄小龙等人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
四、帮助犯罪嫌疑人掩盖犯罪事实,企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绝对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趁机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电话: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0575-89305110,刘警官 13065529699
举报信箱: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312400
嵊州市公安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