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书记郑文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郑文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嵊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文波开除党籍处分;将郑文波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郑文波做了反思和检讨,在其撰写的忏悔书中剖析了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一是不讲规矩,自由散漫;二是法纪意识淡薄;三是以权谋私、公权私用。
郑文波简历:
郑文波,男,汉族,浙江嵊州人,1973年1月出生,2005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2005年5月-2008年5月,嵊州市长乐镇上珠溪村主任;
2008年5月-2011年2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主任;
2011年2月-2011年4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主任、村党支部委员;
2011年4月-2011年5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委员;
2011年5月-2013年11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主任;
2013年11月-2014年1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副书记;
2014年1月-2014年5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上珠溪分社负责人;
2014年5月—2019年6月,嵊州市长乐镇珠溪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上珠溪分社负责人;
2019年6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年7月,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