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起草情况等有关汇报
11月13日,市委召开第97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听取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起草情况等有关汇报。市委书记徐建役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2017正式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按照“一年打牢基础、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决胜攻坚”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众志成城,精心设计创建载体,组织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保持创建常态长效,回应老百姓的需求和期盼,统筹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我市特制订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嵊州榜上有名。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守护好、巩固好、提升好这一荣誉,确保城市文明持续“保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擦亮文明底色。要狠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要强化制度建设,及时总结文明创建经验,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各单位要严格制度执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推动我市文明创建长效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要加强工作保障,把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转化为常态长效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会议还听取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