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朱钦苗主任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