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09年3月5日在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应芙蓉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61件,判处罪犯96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设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庭,实行分案审理和“圆桌”审判。
2.慎重审理民商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910件、商事案件2318件,同比分别上升18.73%、47.93%。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调解撤诉率达61.29%。
3.稳妥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件,同比下降17.65%;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 483 件,同比上升15.55%。加强协调工作力度,经协调原告撤诉7件。
4.努力强化执行工作,实现当事人的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294 件,同比上升28.01%,执结标的额1.35 亿元。
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紧贴大局深入调研,创新司法服务发展。会同市府办形成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被最高法院专门在《情况反映》上予以介绍推广。针对金融、涉企纠纷大幅度上升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专题调研,出台了《司法服务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2.妥善处理涉企纠纷,突出注重社会效果。为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慎重处理金融类、涉企债务类、劳动争议类诉讼案件,努力缓解企业困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年共审结、执结涉企案件2458件,涉案标的额4.73亿元,同时推出“三个尽可能”要求。
3.推动建立能动机制,积极防范企业风险。根据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建立风险企业预警机制、企业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突发事件联动反应机制。
三、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人民法庭便民措施建设,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住所较远的当事人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完善巡回审判网络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
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群众诉权。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努力缓解涉案群众生活困难,全年共对26名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77万余元,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诉讼收费环节已得到基本解决,进一步扩大“诉讼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3.健全快审速裁机制,减轻群众诉累。针对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的严峻态势,出台了《民事案件立案调解速裁操作规程》。针对基层法院管辖范围扩大和大标的案件增多的实际,及时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将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额,从2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缩短了审判流程,减轻了群众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4.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解决群众诉求。认真组织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建立院领导或机关中层干部工作日轮值接访制度,健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做法,完善信访结果反馈制度。
四、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司法规范高效
1.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从我市实际出发,与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创新重沟通、明范围、讲技巧、慎量刑的调解方法,进一步完善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机制。
2.改革审判管理机制,保证审判质量。贯彻科技强院方针,着力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出台了《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若干规定》,安装启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完善由审判委员会领导、审监庭主导、各业务庭参与的评查工作模式,健全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质效管理力度。
3.健全裁判文书管理,推进审判规范。加强规范裁判文书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裁判文书的制作标准,落实裁判文书的拟稿、审核和签发责任,推行裁判文书附页制度。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审判有序。完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出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行“双重双百”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执行款、罚没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公务接待制度》。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司法水平
1.重视思想教育,转变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通过庭务学习、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
3.重视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出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的工作要点》,健全以“四不为”机制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4.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数量和范围,提高司法民主化水平,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90件,参审450人次。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聘请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
2009年,市人民法院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重心和公正高效审判的工作要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提升审判职能,深化法院工作改革,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1.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着力抓好和谐司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达到打击、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效果。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商审判原则,努力实现互利共赢、案结事了的审判目标。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
2.以保障发展为己任,着力抓好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好司法的能动性,积极应对当前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矛盾。妥善审理金融类纠纷,保障金融债权,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审理涉企债务类、劳动争议类纠纷,按照“三个尽可能”的要求,努力做好企业依法重组的司法服务工作,尽力帮助企业维持和恢复生产经营。妥善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和“三农”领域的纠纷。
3.以改善民生为宗旨,着力抓好民本司法。继续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诉前引导、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健全“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健全信访流程管理和协调制度。
4.以确保质效为目标,着力抓好规范司法。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立案调解速裁制度和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促进纠纷有效解决。继续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完善审判公开制度,推进数字法庭和档案电子化建设,认真搞好审判执行权的阳光运作,提高司法透明度。
5.以反腐倡廉为重点,着力抓好廉洁司法。把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着力加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增强干警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自觉践行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继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外部监督网络,确保全院干警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和廉政制度建设,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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