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嵊州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嵊州市2009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