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嵊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嵊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