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黄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同时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二是利用科技手段。交通管理部门加大限行区域卡口监控等科技系统建设力度,运用电子拍摄等科技手段对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黄标车进行实时抓拍,为依法处罚黄标车提供证据,有效压缩黄标车活动空间。
三是提升执法力度。根据登记的黄标车目录,进行逐车上门走访核查;全面实施建制镇区域限行制度,减小黄标车出行区域;开展黄标车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密度,将原来每月开展两次联合整治行动调整为每周一次,依法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源头管理。从7月1日起,全面停止黄标车尾气检测,对未达到我市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入户登记和转入登记;对所有人名下存在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的机动车,在其未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前,暂停其办理车辆相关业务;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