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农林局了解到,国家林业局复函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予以备案,我市成为浙江省5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县级行政区之一。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是国家林业局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一种创新实践,是一个城市品质和综合实力的象征。2016年,市委、市政府确定启动“三城同创”工作,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在原来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森林绿屏建设,五年新增绍兴市级以上森林城镇(街道)9个,新增各级森林村庄130个。同时,加强90万亩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消防工作,保障森林生态安全。至201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12.5平方米,乔木树种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备案和规划实施都要超过两年的创建时间要求,我市将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围绕建设“实力嵊州、品质嵊州、魅力嵊州”目标,完善总体规划,细化工作目标,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相统一,坚持城区绿化与乡村绿化相统一,坚持扩大面积与提高植绿相统一,拓展创建空间,创新绿化理念,丰富绿化内容,大力发展城乡绿地,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弘扬生态文化,梳理生态文明理念,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努力把嵊州建设成为资源优质高效、生态环境宜居、生态文化繁荣的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