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保障市民饮食安全,我市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开展了“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督查校园食品安全
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
2015年以来,我市切实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许可、登记)食品小作坊61家,使全市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状况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开展调查摸底,综合治理。201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小作坊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以校园周边及道路两边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业监管,基本解决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卫生管理混乱等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持证(备案)率、上墙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
突出重点,启动榨面行业整规。2017年,我市市场监管局与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嵊州市榨面行业整规提升方案》,按照“截污纳管、规范供热、严格准入”的原则开展了榨面行业规范整治工作。
开展餐饮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全市的餐饮店进行摸排整治,共整治餐饮单位6200余家,检查5万多家次,通过专项整治完善餐饮单位软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对持证3个月以上的餐饮单位全面开展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三年来,共评定A级餐饮服务单位39家,B级326家。
加快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步伐,探索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小餐饮单位开展“阳光厨房”建设。通过3年创建,我市累计创建学校食堂阳光厨房77家,创建率84.61%;累计创建餐饮企业阳光厨房19家,创建率82.61%。通过“阳光厨房”的可视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提高自身管理标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格局。
开展食品小摊贩提升工作:
强化执法办案,突出校园周边、市场周边、主要交通节点等重点地段和早夜市规范等重点内容,共办理食品类无照经营一般行政处罚案件610只。
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取缔学校周边未经批准流动销售的早餐、油炸等饮食摊点,督促沿街饮食店铺做到规范经营。
规范早夜市流动摊点,2016年年初,组建24小时执勤的机动中队,与属地中队的网格化管理形成对接,落实全天候无死角管理制度。
完成江滨市场周边综合整治工作,并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取消自产自销马路交易,取缔了市场周边的老国商南侧、江滨西路80号和剡溪路3处马路市场。划定专门自产自销区域,对流动摊贩起到了较好的安置作用。
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将7个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中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内容录入到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基本建立了农贸市场的电子追溯体系,实现了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2015年以来,在城区农贸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每天对市场内的食品进行快检,并将检测结果对社会公布。
深化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嵊州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办法》,目前为止,共有江滨市场、城南农贸市场等15家农贸市场实行一月一测评的长效管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