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优绩效” 务实担当领航改革
有序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编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1-12月,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36.57%。深化项目库管理,实施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项目退出机制。选择科技局、发改局两个部门试点开展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继续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强化公开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全面清理部门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加大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76亿元。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电子化改革,优化集中支付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开展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建立约谈通报制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增值保值。组织编制全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全面规范地方财政专户,及时清理撤销在4家代理银行开立的8个专户。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推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组织开展全市财经纪律和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推广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应用,提升资金绩效。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28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现场重点检查。对全市63个市级部门及68个下属事业单位、21个乡镇(街道)、8个临时机构、5个社团协会组织进行2016年度编外用工情况检查,解决违规聘用编外用工,超标准发放薪酬的问题。对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和社团协会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结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
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抓政府采购基础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体制机制。启动“政采云”平台,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有效助力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透明高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7号文件,制定我市分散采购、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