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和整顿建筑渣土(泥浆)处置秩序,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根据《绍兴市建筑泥浆渣土处置领域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城市管理“蓝天3号”集中统一行动方案》,9月8日,嵊州市综合执法局渣土办打响了“蓝天3号”暨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围绕建筑工地源头管控,对超限超载、抛洒滴漏、带泥运行、非法倾倒进行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
本次行动由嵊州市渣土办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集中攻坚”的原则,通过各地集中力量对工程渣土(泥浆)产生、运输、消纳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
执法队员对渣土源头进行清查,检查建筑工地出口专人冲洗保洁、出入运输车辆密闭运行等情况。对路面进行巡查,检查运输车辆闭密运行、超限超载、抛洒滴漏、非法倾倒等。开展设卡盘查,在跨区域重要道路、建筑渣土(泥浆)非法消纳场周边设卡检查,检查建筑渣土(泥浆)来源和核准文件,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违法行驶。开展集中清查,检查消纳点台账和消纳现场,检查有否接纳无处置核准文件、嵊州市域外的建筑渣土(泥浆)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嵊州市相关部门累计出动308人次,其中:综合执法部门200人次,公安部门60人次,交通运输部门49人次,建设部门4人次。共计检查项目工地52个,设立卡点15个,检查车辆209辆,先行登记保存违规运输车辆6辆,拟立案数8起。(束佳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