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30.完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完善有利于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评估问责和纠错机制。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科学配置各级各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制度。
31.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全会《决定》提出的各项反腐倡廉改革举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反腐败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具有嵊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法规考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健全案件发现查处机制,加大违法违纪处置力度,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2.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持续深入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面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落实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