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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章炳军 沈荣华
2008年12月02日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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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我市近日出台了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安)养。
据了解,根据重度残疾人的残疾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其家庭状况,托(安)养工程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三种方式进行,对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护理照料,家庭护理照料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对夜间其家庭可以照料而日间需要照料的重度残疾人,重点是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实施日间照料;对家庭有护理照料条件的,实施居家安养。对纳入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保障他们的饮食起居和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相关服务;对纳入日间照料的,提供用餐和基本照料服务,并适当组织开展教学与技能培训;对实行居家安养的,提供正常的生活保障。集中托养费用补助每人每年7500元,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费用每人每年补助3750元。
据悉,这项惠民工程将分四期实施,今年完成40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安)养,从2009年起,分批全面实施托(安)养,让残疾人共享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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