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防洪工程建设
11.加快堤防加固改造(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江河治理工程建设,治理剡溪江、澄潭江、黄泽江、新昌江等主要河流,治理小舜江等主要小流域(山洪沟),启动实施长乐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
12.规范砂石开采行为(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巩固提升采砂整治成效,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完善砂资源收购储备出让制度,加强定点管理,实现有序开采,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推进砂石资源长效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13.加快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深入实施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作,对上东等水库山塘进行除险加固。
14.实施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由黄泽江整治工程指挥部牵头负责)。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新建浦口左岸堤防、官俞翻板闸、浦口排涝站等,防冲加固处理浦口右岸和城东堤防,实施浦口北部高排渠建设;二期工程实施蒋家弄村滚水坝至万年亭城东堤防、浦口北部高排渠上游段等内容。
15.加快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改造滞洪区5.86平方公里,堤防达标建设、河滩地护岸及区内土方清理增容等。
(四)推进排涝工程建设
16.推进城市排涝工程建设(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基本建成城市排涝设施,解决城市排涝,形成即时即排,完善城区排涝站,建立雨水收集系统。编制嵊州市排水规划,建设工农、长泰路、下南田、三江B区排涝站和南三路、北一路渠道工程,做好三江C区市政配套工程(雨水管道网)及中干区改造、高级中学配套工程(排涝渠)建设。
17.提升农田排涝扩排能力(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积极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小山塘、小堰坝、小水池、小泵站和小沟渠,加快末级渠系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灌排体系。通过排涝站、排涝渠改造,达到10年一遇一日暴雨在24至48小时内排出的农田排涝标准。重点实施范洋江排涝站、范洋坂渠系改造。
(五)推进供水工程建设
18.提升供水能力(由市水务集团牵头负责)。新建或扩建供水工程,实施中心城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日供水6万吨第三水厂,提高制水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19.推行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重点解决无供水设施和水质未经处理的问题对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积极推进城镇自来水管网延伸和扩面工作,最大限度的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喝上安全优质水。每年新增饮水安全人口2万人。
20.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实施水库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有机污染物进入水库,保护水源地水质。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左右。
21.着手寻找新的水源地(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按程序启动甘霖水库建设论证,进一步挖掘饮用水资源潜力。
(六)推进节水工程建设
22.开展中水回用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建立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以降低排污量、提高重复利用率、节省污水处理费用、减轻环境压力,通过三年整治,到2016年全市工业用水总体中水回用率达到65%以上。按照产业规划,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大力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企业自备水源管理,尤其对河道取水、抽取地下水情况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注重鼓励并推广节水科技,建设并完善节水智慧管理平台,实现供水、水资源管理等信息共享、无缝链接。
23.继续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由市水务集团牵头负责)。实行梯级水价,鼓励引导用水户积极采用节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24.开展高效农业节水行动(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建喷滴灌、管道灌溉工程,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力争年节约灌溉水量2000万立方米。
(七)推进景观工程建设
25.加快剡溪两岸生态景观建设(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结合城市开发、河道美化要求,发挥“唐诗之路、越剧之乡、围棋之乡”等特色文化优势,实施下市头—禹溪沿线综合整治工程、丽湖景区堤防景观工程。有效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展示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推动生态嵊州建设,延续和传承唐诗之路的历史文化脉络,展示嵊州深厚的人文底蕴。
26.加快建成区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编制嵊州市亮化规划方案,出台亮化实施意见,实施市区官河路两侧、城南大桥至下马桥、环城南路及市区至甘霖、长乐、三界、黄泽、崇仁五大集镇的道路亮化和剡溪江等沿河沿江亮化景观工程。同时,对现有亮化工程进行节能改造。
27.加快沿河沿线覆绿工程建设(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对剡溪两岸、104国道、上三线嵊州段公路两侧总面积11.6771万平方米的裸露山体、中央隔离带进行覆绿,包括绿化种植、绿地整理、土方工程、土壤改良及其他绿化景观等。同时继续做好通道绿化和平原绿化工作,对城镇主干道裸露泥地及时补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