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治水办”),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市领导兼任副主任,另设1名专职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常驻办公。“治水办”下面分设9个专项工作推进组,负责“五水共治”各项具体工作。
(二)做优做深规划。坚持谋划与规划两手抓,做实前期,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开展“五水共治”相关的规划工作。规划要突出亲水性、特色性,与剡溪江“一江两岸”等区域规划和旅游等专项规划充分结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坚持规划引领,具体抓好规划实施和计划安排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精心设计载体,细化分解责任,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合力抓好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强化责任,落实好辖区内的治水任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有关专题宣传活动,特别要引导市民告别沿河洗涤、沿河抛洒的“陈年陋习”,养成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团体、志愿服务者的作用,积极开展节水、爱水、护水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治水、人人参与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根据年度计划任务,在整合建设、环保、水利、农业等清水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的基础上,落实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进行统筹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治水,鼓励群众捐资,吸收民间资本投入“五水共治”,多渠道兴办水利。同时,要做好项目前期,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六)严格监督考核。“五水共治”工作列入全市“双百分”考核重点工作之中,并实行项目化管理,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大日常阶段性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治水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嵊州市委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