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再上新台阶
去年,我市还着力在生态建设、农村面貌改善、推进“森林嵊州”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被命名为“浙江省森林城市”。
在嵊义线、嵊张线、绍甘线两侧,积极建设百里花木景观长廊,还在鹿山街道江夏村、崇仁镇赵马村以及三界茶场建设两条玉兰大道和一条银杏大道,展示“花木之乡”和“木兰之乡”的形象;建成西白山、贵门乡等新的几条森林游步道,为市民提供感受森林生态之美的休闲去处,新增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5个,绍兴市森林村庄11个。
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以上森林城镇、生态乡镇16个,占乡镇总数的94.1%;市级以上森林村庄(绿化示范村)、全国造林绿化百佳村、生态文明村总计达9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2.5%。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46.24万亩,森林覆盖率64.6%,活立木蓄积量321.78万立方米,区划界定省级生态公益林90余万亩。全市公路、河流、城区骨干道路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7%。市内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达到了756个/立方厘米,空气指数良好以上天气达到93%以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真正成为了一个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
殡葬改革全力推进,“青山白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建成乡镇生态公墓44处,计2.4万穴,拆除违建坟墓1666座,整改违建坟墓1.4万座,丧葬用品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对入葬情况从源头上加以管控。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通过以进场垃圾数量、转运路程系数奖补清运经费,加强日常督查和常规考核力度,促使进入市垃圾填埋场的农村生活垃圾同比增长66%,日增120吨。同时积极推进2个村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试点工作。
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首战告捷,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市,民宿产业发展呈现新势头。2015年,我市农村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要决策和“两美”战略有关部署,以农民增收致富为落脚点,积极推进农村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