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有关要求,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善教善育、善作善成”的教育理念,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以预防教育为主,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系统工程,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石永平
副组长:孙群英、李鹏、朱洋君、茹茉莉
成员:局办公室、普教科、安监科、督导室、职成教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等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市学校校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茹茉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科负责学生欺凌防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号码:0575—83037029。
三、责任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舆情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对相关欺凌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全市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指导。研判相关政策法规和形势,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检查与管理,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普教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加强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指导各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并对各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收集相关案例,编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指导手册。
安监科: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应急处置预案,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协调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监控和信息通报工作。积极发挥“越乡警务管家”作用。
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专项督导。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加强对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或收到相关投诉及时报教体局查处。职成教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等科室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处理工作。
全市学校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安管主任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的平安文明校园。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保护遭受欺凌学生身心安全,增强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跟踪辅导,切实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举措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防治中小学学生欺凌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研制我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指导手册,加强对安管主任特别是班主任的培训指导。
(二)定期召开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体局分管领导、学校分管副校长和安管主任会议,分析通报全市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听取各学校防治欺凌工作汇报,部署全市下一阶段防治欺凌工作重点,明确不同时期全市防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
(三)开展全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教育。将每年9月开学第二周定为全市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防范欺凌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应急防范演练。
(四)强化中小学学生欺凌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教育和公安部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对口部门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越乡警务管家”进校园活动,落实学校与辖区公安部门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及时联系辖区“警务管家”,争取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
(五)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教体局各部门和学校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业务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联络事宜,切实保障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