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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章炳军
2008年12月02日08: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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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市决定从当年12月15日零时起,在全市境内实行遗体火化,迈出了我市殡葬改革最艰巨、最关键的一步,一举改变了几千年来遗体进棺土葬的丧葬陋习。
土葬,一个曾经承载中华民族千年习俗的词汇,一个具有农耕文化特色的字眼,在我市走到了历史的终点。
从传统的遗体土葬到火化,这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一场革命。由于千百年来积淀下来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思想的存在,殡葬改革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事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殡葬改革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关于在丧户中制止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关于实行骨灰集中存放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生态墓地建设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的实施意见》等各项政策措施意见,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相关责任书,下达了“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任务,每年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
由于政策保障、责任落实、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市民的观念开始转变,逐渐消除了封建迷信思想,接受了现代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十年来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从推行殡葬改革以来,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人员,除依法将遗体外送外,全部实行火化,遗体火化率年年保持在100%,没有发生一起土葬事件。全市先后投入资金800万元,建成生态墓地798处,全市生态墓地覆盖面达到93.5%。“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治理和迁移“三沿五区”坟墓7452穴,坟墓治理率达到94.4%以上。此外,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在市殡葬管理所的基础上,新成立了市殡葬执法大队,建立了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和殡葬定期巡查制度。
如今,健康文明的殡葬方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以火葬为主的殡葬改革思想已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中的基本理念。推行殡葬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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