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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吴言
2008年12月12日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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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从今年2月份开始,云南昆明交警结合“移动警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率先在全国推行了“首违不罚”,即驾驶员在前两次发生10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任意一种时,交警只对其进行警告,到第三次才给予罚款处罚。此举体现了从罚款为主到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新转变。笔者以为,这样以教育为主“人性化”的“严格执法”才更有实实在在的效果,才更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昆明有关部门调研发现,发生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车辆绝大多数并非故意,而是在行驶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如果这样就罚款,很多人不易接受,甚至是抵触的。即便交警指出他的违规行为,他也会充耳不闻,甚至以后故意违规。可自从实行“首违不罚”后,驾驶员体会到了交警部门执法作风的改变,激发了他们作为交通参与者的社会责任感,真心愿意共同维护好交通环境。据悉,实施“首违不罚”的这几个月来,昆明街头的不少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耐心等待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行驶或违章掉头,驾驶员对交警指出的违规行为也能欣然接受了,如此等等。应该说,这些可喜的变化跟“首违不罚”规定的实施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
笔者以为,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以罚款为主的所谓的“严格执法”并不见得就好,适当加入些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情味”教化元素,或许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昆明交通执法推行的“首违不罚”的做法,也许可以被有关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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