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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章炳军
2008年10月30日09: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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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在五年时间内,每年投资850万元左右,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据了解,我市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对象为嵊州籍持证残疾人,主要分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康复、重点残疾人托(安)养等三项子工程。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是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
残疾人康复工程是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由政府出资,实施助明、助听、助行康复行动。今年我市有关部门将免费为184位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残疾人免费配助听器345台,免费配助视器30台,免费装配假肢30条。
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重点解决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照料问题。托(安)养的对象为残疾等级一级、生活不能自理,本人或监护人有要求的残疾人。托(安)养的方式有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三种。作为绍兴市重点残疾人托(安)养工程试点县(市),今年我市将对40名重度残疾人进行集中托养。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旭波在会上要求各乡镇、街道把解决辖区内生活困难残疾人的问题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分内事来对待,尽力而为。民政、财政、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从而确保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副市长郑法根主持会议。长乐镇、民政局和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先后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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