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在农村改革中,始终贯穿着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正确对待农民,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条基本的经验就是消除了对农民的种种束缚。之前,由于对农民限制过死,致使整个经济缺乏活力。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科学地判断世界局势,提出了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首先从占中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入手,给了农民两个自主权:一是农业生产自主权,二是人身流动自主权。农民获得了两个自主权后,不仅加快了农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其他行业的发展。
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后,我国农业生产形势迅速改变,粮食等农产品大幅增产,长期困扰我国的吃饭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市场活跃了,经济搞活了,人民生活丰富了。而农民获得了人身流动自主权后,迅速改变了中国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农民出身的企业家队伍不断扩大,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数以亿计的农民毫无顾忌,离开农业,兼营其他产业。
农民离土不离乡,发展多种经营,从纯农业中走了出来,解放了生产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其中的突破性改革是废除了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各种政策,让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务工。这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就业率,促进城乡一体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毫无疑义,在农村废除农业税是最有意义的事情,是改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件大事。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实施了反哺农业的惠农措施,这是惠及8亿农民的改革。取消农业税的最大意义是归还了广大农民平等的公平权利,为彻底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国家一直在提倡增加农民补贴、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而废除农业税是最实在的举措,亿万农民齐声叫好,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农业税废除以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基本上是只予不取。而国家与农民的这种新型关系有着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改善了农民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关系,为村、乡两级政权向为农民服务型政权转移提供了条件,减少了社会矛盾,也为建立和谐社会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系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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