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工作方案》,随机抽取选定了以下3位被评议对象:
1.何益明,男,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甘霖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2.周 芳,女,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3.温一浩,男,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就他们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请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来信来函请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邮编312400,或发电子邮件至rdlzpy@163.com,联系电话:83036366,8333226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5月17日。
感谢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支持,谢谢合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